2018广州市常见中考报名问答出炉!

2018-03-12 11:00

来源:广州市招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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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市中考报名时间出来之后,小新收到很多疑问,今天小新一次性解答你们的问题!


2018广州市中考报名办法


一、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18年中考: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

(三)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四)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借读生。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    


二、高中或中职在校生能报名参加中考吗?

答:不能。   


三、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能否由家长或他人代办报名?

答:不能。由于中考实行电子档案管理,需要考生本人到指定照相点摄像,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等不得代办。


四、各类考生的报名时间是什么,需要哪些报名材料?


五、未领取身份证的考生如何报名?

答:可先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办理回执”(或临时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并尽快办理身份证,于5月11日前到报名点或区招考办(基教科)补采集身份证信息。


六、报名流程是什么?

答: 

报名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发放考生号和初始密码;

考生凭考生号到指定照相点拍摄电子相片;

考生登录中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

申报各类资格的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给报名点;

考生交纳报名费。


七、户籍信息在报名后发生变更,如何更改?

答:考生的户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在5月11日前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交户籍变更申请,由报名点在中考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和初审,再提交区招考办(基教科)复核。

如户籍由外地迁入广州,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需要申请跨区的,由考生一并提交书面申请,由报名点或区招考(基教科)录入申请并审核。


八、考生的学籍信息有误如何更改?

答:考生在中考服务平台的学籍信息,包括学籍号、“是否具有我市三年完整学籍”及“本校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等基本信息均来源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如有误,考生可联系初中学校,提交相关学籍证明材料报各区学籍管理部门核实更改。


报考范围

九、各类考生的报考范围是什么?

注:1.省、市属普通高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


2.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户籍生招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


(1)区属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0中、86中、89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科学城中学、南沙第一中学、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中学、省二师番禺附中、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花都新华中学、从化中学、从化六中、增城中学、增城一中、新塘中学。


(2)区属公办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南海中学、西关外国语学校、21中、97中、75中、113中、东圃中学、白云中学、番禺区实验中学。


3.民办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广外附设外语学校、黄冈中学广州学校。


4.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具有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3年以上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5.2018年全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比例是学校今年招生总计划的30%。


十、符合哪些条件的借读生可以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具体请阅读《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中考资格审核问答》

(http://www.gzzk.gov.cn/zk/zcwj/201712/t20171213_26816.html)。


十一、各类借读生的报考范围有何不同?

答:具有我市初中学籍、非我市户籍的应届生,统称异地借读生。其报考范围按借读生类别分别如下:


(一)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借读生(含往届),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的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生相同(问答二十四)。


(二)经审核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可报考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各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及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三)不符合上述两类的其他借读生,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十二、广州市户籍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有什么规定?

答: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往届生、外地返穗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往届生,报考范围与应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相同。


十三、无广州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是什么?

答: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及符合条件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往届生,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但只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资格审核


十四、哪些考生需要在网上提交申请,并出具何种证明材料?

答:凡欲申请跨区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借读生、加分和照顾录取生、扶贫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升学资格,以及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须于报名期间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准确填写资料,并按要求提供如下审核材料交报名点。

1.跨区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见问答二十四。

3.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借读生: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如监护人不是父母的,还须另外提供证明材料)以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

http://www.gzzk.gov.cn/zk/zcwj/201712/t20171213_26816.html。


4.加分和照顾录取生:见问答二十五。

5.扶贫生:见问答三十一。

6.体育、艺术特长生:见问答三十五。

7.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考生:考生及家长签名确认的《考前医务审核表》(网上填报后通过网页自行打印)及医务审核所需证明材料,详见《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一四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体卫艺〔2014〕10号)的附件4 

(http://www.gzzk.gov.cn/zk/zcwj/201403/t20140313_21527.html)。


十五、具备什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

答:2018年我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将30%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具有我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初中学校完整3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其中户籍迁入我市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认定日期均以3月30日截止,逾期均不予认定其指标生报考资格。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十六、民办初中是否能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分配?

答:可以。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广州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基教〔2013〕39号)规定,全市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含特殊学校,以及省、市属学校的初中部,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毕业生学籍所在区参与指标分配。


十七、指标生报考资格,需要考生在网上申报吗?

答:不需要。指标生报考资格不需考生申报,系统将直接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如有异议,考生可直接向初中学校反映。


十八、什么是跨区生?如何办理跨区手续?

答:有广州市学籍与户籍的应届生,但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区,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称为“跨区生”。欲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考生,须在中考服务平台网上填报跨区申请,并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由报名点(即学籍学校)审核。


十九、跨区生能报考户籍所在区的指标计划吗?

答:不能。无论考生是否跨区,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都只能报考学籍所在学校分得的指标计划。


二十、跨区生需要回户籍区参加考试吗?

答:不需要。办理了跨区手续的跨区生,系统会自动设定升学范围为户籍所在区,其报名、考试、志愿填报仍在学籍学校进行,不需回户籍所在区办理。


二十一、越秀、海珠、荔湾三区的考生升学范围要注意什么?

答:除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是三个区各自独立进行分配外,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招生时,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即三个区的考生等同于一个区的考生,均可报考三区内的区属普通高中,不视作外区考生。


二十二、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荔湾(或海珠)区的考生,需要申请跨区吗?

答:不需要。同上,越秀、海珠、荔湾同属于一个招生区域,这三个区视作同一个招生区域,因此无需办理跨区手续。


二十三、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从化区的考生,可以按越秀区考生报考吗?

答:根据报考规定,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应届毕业生,可自主选择按学籍区或户籍所在区升学(即二选一)。考生不选择跨区,即默认按学籍所在区升学。因此,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从化区的考生,可以按越秀区升学范围报考。


二十四、符合哪些条件的借读生可享受政策性照顾?

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借读生,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其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其中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借读生,必须在3月30日前提交证明材料交报名点,逾期不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只享受政策性照顾资格报考普通高中的其他统招计划。


二十五、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享受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加分和照顾录取?

注1.投档录取时:对符合“加分投档录取”条件考生的学业考试原始总分给予加分,按加分后对应的总分数投档录取;对符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在其学业考试原始总分与其他考生相同的情况下,给予优先投档录取。享受上述加分录取的考生,其享受加分录取政策后的总分数仅用于投档录取,不作为考生学业考试的成绩。


2.上述各类照顾中,每个考生可申报多项但只能享受其中最高加分的一项(含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办理手续时的有关证明材料,交报名点审核并存档。


3.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投档录取时,考生的投档分数只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各项加分和照顾录取。


二十六、军人子女申请加分和照顾录取有什么规定?

答:有关军人子女的加分和照顾录取的规定,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教转〔2014〕33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7〕2号)规定为准。“三类地区” 、“二类岛”、“高风险、高危害岗位”等相关概念的界定具体可参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

如考生符合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资格的,除考生在网上申报填写相应信息外,还必须确认后通过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申请表,交父或母所在部队的师级以上单位盖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报名点。


二十七、复员退伍军人的子女能否享受照顾录取?

答:可以。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7〕2号)的精神,2017年起,报考当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复退军人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十八、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资格如何进行审核?

答:军人子女的加分和照顾录取资格由各报名点初审,根据系统编号依序整理考生的申请表(须加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公章)和证明材料,交区招考办汇总后,于4月13日前提交我办,我办再转交广州警备区进行资格复审。复退军人子女的资格审核,由报名点初审,区招考办(基教科)复审。


二十九、什么是“三侨生”?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的相关文件规定,“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不属“三侨生”范围。


三十、有关证明材料到哪里办理?

答:有关证明办理指引:

1.“烈士子女”证明: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

2.“三侨生”证明:户籍所在地的区侨务办公室。

3.《广州市台资企业台湾同胞子女入学证明书》(《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广州市台办(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505-1508号,电话:83105031)。


4.《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6楼,电话: 83517343)。


5.社保: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hrssgz.gov.cn/fwdh/index.html 电话:12345、12333 


6.出租屋服务管理: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荔湾区荔湾路147号2楼  81618818


7.广州市人才绿卡:

(1)广州市外国专家服务窗口。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33号宜安广场503室。服务对象:市内各区单位和个人。咨询电话:020-85590501


(2)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六楼,服务对象:市内各区单位和个人。咨询电话:020-83568051


(3)广州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81号国际人才城401,服务对象: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和增城区辖内单位和个人。咨询电话:020-82012210


(4)广州市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7号2楼206室,服务对象:南沙区辖区内单位和人才。咨询电话:020-34689084


(5)广州政务服务中心琶洲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中洲中心北塔二楼,服务对象:海珠区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咨询电话:020-89231202、34371347


三十一、如何申请扶贫生(含福彩助学)资格?

答:符合扶贫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和福彩助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在网上进行申报并准确填写证件信息。其中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的考生无须提交纸质材料;持本省外市的低保证、低收入证、工会特困职工证的考生,还须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供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三十二、扶贫生(含福彩助学)资格如何审核?

答:持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所发证件的扶贫生资格由各区民政局在中考服务平台审核;持《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的扶贫生资格由市总工会在中考服务平台审核;持其他证明材料的,由各报名点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上进行初审,提交区招考办(基教科)复核。


三十三、具有扶贫生资格的学生可以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答:持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或市总工会核发有效的《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以下合称“六证”)之一,经审核被认定为我市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可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1.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1〕38号),对认定为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就读高中免收普通高中“一费制”普通生学杂费,学杂费以外费用不属于免费范围,住宿生的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1)按每生每学年2350元给予补助。(2)对在民办高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2.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贫困家庭学生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1〕68号),对定为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实行学费全免。


(1)就读广州市公办中职学校的学生经审核确定为免学费的,免交学费、实习实验费。


(2)就读广州市民办中职学校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免学费补助标准(2010年起为2500元/人/年)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免学费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免学费对象资格每学年核定一次。此外,持上述“六证”及本省外市的低保证、低收入证、特困职工证之一的贫困生,还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宏志班”,享受免学杂费等相应资助(具体资助标准以相应学校“宏志班”招生方案为准)。


三十四、满足哪些条件可享受福彩助学资助,资助标准是什么?

答:持上述“六证”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之一的广州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被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后,由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入学当年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000元/人。


三十五、申请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需要在网上申报吗?

答:需要。申请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报名期间需要在中考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填写获奖信息。届时要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特长生项目和招生学校,携证明材料到特长生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2018年暂未发文,相关规定可参考《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四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29号)

http://www.gzzk.gov.cn/zk/zcwj/201404/t20140418_21585.html。


三十六、如何查询各类资格审核结果?

答:考生可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也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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