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州市增城区积分入学
2019-03-06 16:53
来源:广州本地宝
作者:
广州市增城区的家长们注意了!2019积分入学申请意见稿已经公布了!想要申请2019广州市增城区积分入学的家长们一定要仔细看哦~
申请对象
细则中所称“来穗人员”是指非广州市户籍在我区居住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的内地居民。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申请在我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入读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
细则所指入学申请人是拟申请入学的适龄人员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已入读小学(或初中)并取得相应学籍的,不适用本细则。
实施时间
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3年。实施期间,若上级出台有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新政策,则根据新政策再行调整。
自细则实施之日起,原《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办规〔2018〕1号)停止执行。
申请条件
符合广州市招生政策有关规定,且具备下列三款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我区将以辖区内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
(一)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在本区居住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经区教育局或属地教学指导中心按规定核实申请材料后,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二)符合省、市及本区高端人才管理细则的高端人才随迁子女,增城开发区企业及符合《增城区服务企业二十条措施》文件规定的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在我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以辖区内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以来穗人员持有的《广东省居住证》作为“在我区连续居住满5年”的证明材料,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符合条件需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以上(一)项规定及(二)项规定的省、市及本区高端人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须在我区户籍生招生时段内到居住地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以上(二)项规定的增城开发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须在指定时间到增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报名并提供有关材料;符合《增城区服务企业二十条措施》文件规定的重点企业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须按相关文件的指引和时间节点报名和提交资料;
符合第(三)项规定的来穗人员须先按第七条积分入学流程报名,区来穗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经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交区教育局汇总认定。区教育局根据符合该项规定的入学申请人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统筹安排学位。
不符合规定可通过积分入学
对不符合规定的,但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来穗人员(“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意愿,通过自主选择报读民办学校,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温馨提醒
情况一:
通过细则未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申请人可自行到经审批开办的民办学校为随迁子女申请报名入学。民办学校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但必须减免或退回义务教育免费标准的费用。
情况二:
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校期间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接收学校要为已入学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档案,并按规定报审批机关备案,确保其在学历认可、入队、入团、评优、选拔学生干部及参与各类活动方面享受与本区户籍学生同等的待遇。同时,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庭联系,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尽快融入校园生活。
申请流程
1、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本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必须先参与积分申请,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统确认提交。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递交。
申请人相关积分指标情况发生变化的,其积分应作相应调整,信息系统将自动调整申请人的年龄及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文化程度、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者职业资格与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项等积分指标发生变化,由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主动申请调整计分,调整材料处理流程按照初次申请积分程序执行。
申请人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应在积分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原积分制受理窗口申请核查,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2、申请人获得积分分值后再进行积分入学申请,登录“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服务→教育服务→积分入学”进入“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3、入学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内对入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应积分项目的审核结果(该项得分结果)。
4、入学申请人可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查询积分结果,如对增城区补充加分指标项目审核结果和计分有疑问或异议,可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积分制入学系统将根据复核结果重新计算积分。
5、在保证完成本区户籍地段生和符合细则规定的学生的招生任务前提下,由区教育局将剩余的学位数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
6、入学申请人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入学申请人以居住地所属镇街为依据,对口申报同一镇街所属的4个志愿学校。
7、“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人的总积分,以镇街单位,按总积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申请人持在我区办理的居住证时长、社保项目得分再进行排序,以确定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本镇街内的排位次序。入学申请人的总积分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内显示并供申请人查阅。
8、区教育局根据各镇街积分入学的学位以及申请情况划定各镇街积分入学的入围资格线,投档录取只对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入学申请人进行投档。投档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投档时,符合投档资格的全部投到学区学校(系统根据申请人填写的合法稳定住所生成),由学区学校按照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第一轮投档全部录取结束后,才进行第二轮投档。第二轮录取只对由于学区学校没有学位或学位不足而未能被录取同时达到对应镇街入围资格线的申请人进行投档。第二轮投档时,将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申请人的志愿(先投第一志愿学校,如果没被录取,再投下一个志愿学校)进行投档录取。
9、投档结束后,区教育局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各镇街公办学校的积分入学录取结果,公示期为7天。申请人可通过“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自行查阅录取结果。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自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增城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区教育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天内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10、公示结束后,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入读公办学校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不注册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入读我区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申请人本年度参与积分申请所获得的入学积分自动失效。
注意事项
1. 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其当年的申请资格和申请到的公办学位。
2. 对接收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区教育局和区纪委监委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提交意见时间
截止时间:3月10日
区教育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路35号
邮箱:zcjy82624811@163.com
区来穗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327室
邮箱:zclsryk@gz.gov.cn
以上就是小新和大家分享的《2019广州市增城区积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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