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考加分政策
2018-12-18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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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考加分注意事项
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加分细则
拥有优先录取的考生条件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考生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4、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5、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6、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
7、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原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
8、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达到高校投档线拥有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条件
1、优先录取信息分类
2、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一级到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4、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5、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子女
7、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
8、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军人的子女
9、驻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10、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11、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12、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13、军人子女(指报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现役军人子女)
申请方式
一、初审
各市招生办对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加分条件且提出加分资格申请的考生原始材料及其复印件进行初审,并将经初审符合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信息录入到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当考生符合多项加分资格时,在系统中可以多选,并按本、专科层次选择高分项输入。录入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zb,录入时间:2019年1月10日。
二、复核
各市招生办录入完成后在网上打印出《2019年符合普通高考加分资格考生复核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并按表中名单顺序整理申请加分资格的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份复印件上须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核准人姓名和日期)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月16日前报送省招生办复核。
三、公示
省招生办复核后,将符合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名单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19年年底,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获得相关加分资格。
其他的高考分数政策
很多小伙伴会问,如果不符合条件,还有没有其他的分数利好政策?
降分:自主招生
高考成绩只占60%:综合评价
不用高考也可以录取:保送生、高职自主招生、学考录取
以上就是小新和大家分享的《2019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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