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民办小学,初中想回公办中学怎么办?

2019-05-05 10:59

来源:家长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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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民办小学,初中想回公办中学怎么办?

  即将到小学报名时间,很多对口公办不如意的家长都在准备报名公办的同时,希望试试几家优质民办的面试,这时就很多家长担心,如果小学读了民办小学,那么初中还能回公办初中吗?

  按照现行的政策,具有广州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非户籍区就读民办小学毕业的,要求就读公办初中的,应在户籍所在区申请。今天就通过对比广州11个区的政策,给各位家长一个直观的了解。

  注:以下政策内容均来源于各区2018年教育局公布的政策文件,仅供参考。请以孩子升学当年教育局公布的政策为准。

  什么条件能回户籍地读公办初中?

  越秀区

  学生需具有我区常住户籍。

  学生实际居住在我区,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指父母已死亡或者已丧失监护能力的,依据法律及法规应为该学生的监护人者)同户同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须为户主且为本户主房产的产权所有者,户口簿上的地址应与学生居住地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一致。完全房产的产权面积需达到30平方米以上。

  若家长无完全房产,请提供在我区的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仅限于市房管局确认的租赁合同)等居住地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此外,还需提供父母双方《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即广州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查册证明)及出具在我区为广州市唯一居住地的其他证明材料。


  荔湾区

  1、由外区返入我区升中的小学毕业生,需具有荔湾区常住户籍(含蓝印户口),且与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其他合法监护人是指父母已死亡或者已丧失监护能力的,依据法律及法规应为该学生的监护人者)同户同住在荔湾区。或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没有独立房产,而与祖辈同户同住的。

  2、父母、祖辈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的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购房协议书或租赁合同(须经住建部门确认)的地址一致。如户口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到居住地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在我区租住房屋(须为唯一居住地)的租赁合同(须经住建部门确认)。

  4、申请返回我区升学的学生其在我区的居住地需为唯一居住地,且必须人户一致,对人户分离的学生,不予办理报名审核手续。


  白云区

  1、具有白云区户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居民户口簿及有关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若学生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区房管局认可,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2、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返区(穗)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返区升学手续。


  天河区

  学生需具有天河区户籍,在天河区具备合法居住地。


  番禺区

  学生需具有番禺区户籍的。


  黄埔区

  学生需具备黄埔区户籍;在黄埔区具有合法的唯一居住地。


  增城区

  学生需具备增城区户籍,并在增城区有合法居住地。


  从化区

  学生需具备从化区户籍。


  南沙区

  学生需具备南沙区户籍。


  海珠区、花都区

  政策文件无说明。


  这些返区生怎么安排学位?

  越秀区

  (一)具有我区完全房产的本市返区生,参加电脑派位。符合广州市初中特长生报名条件者,可报我区体育(科技)、艺术类特长生。

  (二)具有我区不完全房产的本市返区生(含民办学校毕业生),依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具有本市户籍且在公办小学(含政府在民办小学购买的学位)毕业的学生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在毕业学校所属区范围内升学。”故我区原则上不再为其提供初中学位,该生的初中学位由学生现就读学校所在区安排解决。

  但对确有实际困难的学生,我局将视申请人的具体情况为其统筹安排学位,但不参加电脑派位。

  (三)获批准的返区生视为自动放弃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升学资格。


  花都区

  经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镇街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番禺区

  具有番禺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户籍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划片安排(或电脑派位)入读学区内的公办初中。


  黄埔区

  第一类:人户一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已实际入住)的小学升初中返穗生、跨区生,原则上参照所在地段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

  第二类:租房、集体户等其他类别的小学升初中返穗生、跨区生,统筹安排学位。

  2、具有本区户籍的本区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本区户籍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非地段生

  此类学生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段对口的公办初中升学的,家长于5月1日起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后,由学校统一集中向区招生办申报。经审核后,6月25日前对符合条件者统筹安排学位。


  海珠区

  待我区公办初中招生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学位。


  荔湾区

  经批准的跨区生及返穗生,均参加电脑派位升学。


  天河区

  政策文件无说明。


  白云区

  获批准的跨区生(返穗生)生由各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增城区

  学生需具备增城区户籍,并在增城区有合法居住地。


  从化区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原则安排入学。


  南沙区

  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具有南沙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同等方式安排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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