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答百问 |怎么才能喜欢上自己的工作?
2017-03-16 17:09
来源:
作者:
3月1日-6月8日,新东方联合今日头条共同发起#百日行动派#俞答百问,俞敏洪老师将每日回答一个问题!快来看看今天俞老师回答了什么吧~
微信网友 陈林能:俞老师,我现在是一个教师,如何把教师当作一辈子的事业,而不是一份简单的工作?如何能喜欢上自己的工作?
人生有两件事情最重要:一是做一份自己一辈子都喜欢的工作,二是组成一个自己一辈子都喜欢的家庭。两件事情听起来容易,做到难。一辈子的事情不是一次寻找就能找到的。就像你交朋友,不可能看上的第一个人就变成你终生的朋友。你要交了很多朋友之后才能从中筛选出你一辈子的知心朋友。所以,通常情况下也很难做到一辈子就喜欢第一个工作或只喜欢一个工作。
那么,怎样才能让自己喜欢自己的工作?
第一,要不断开发自己各方面的爱好。有的爱好是显性的,有的爱好是隐性的。比如你喜欢打篮球、下围棋、读小说,这些爱好比较容易看出来,是显性爱好。其中也许有的爱好能成为你一辈子的事业,但有的爱好只是一个业余爱好而已。因为成为你一辈子喜欢的事业,还有另外一个条件,就是还能给你带来经济收入。没有经济收入,你的爱好连自己都养不活,也就必然持续不下去。所以有了这样一个附加条件,你的显性爱好大多没法变成你的真正事业。那么,如何找到自己事业的爱好呢?首先,你要考虑你所学所做的事情是不是你真喜欢的,这是需要花费时间调整的。比如说我们很多同学在上大学时选了一个自己认为喜欢的专业,但是,学了一两年以后,发现这个专业并不是自己喜欢的。所以中国的大学,现在也有这样的调整机制,入学后可以申请转到自己喜欢的专业。
第二,当你换专业后,新专业也不一定就是你喜欢的。我们做过一个数据调查,换了专业的大学生中间依然有40%的人还是不喜欢自己的专业。这可能不是你的爱好问题,而是你的个性和学习能力问题了。因为任何一个表面上你喜欢的专业,你如果钻研进去以后,学习过程都是相对枯燥而艰辛的。比如说一个实验,可能要做个千百遍,才能够成功;一个程序设计,可能要修改千百次,才能够完美。比如说研究《红楼梦》,你不读个五六十遍,你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如何研究。所以,个性比较浮躁,不愿意钻研,就得不到乐趣。就像挖一口井,挖得越深水越甜。所以我希望,在寻找你爱好的事业时,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
喜欢的事情有三个特征。一是做这些事情本身会给你带来成就感;二是给你带来精神上丰富的享受;三是可以给你带来经济上的收入。比如说刚开始我不认为我自己能够当老师。我留在北大是觉得上课时间少,将来会有大量的时间留给自己。我喜欢自由自在地读书和行走,大量的时间可以用在我的行走和读书上面。但是,等到我走进教室,面对学生的眼神、欢呼、赞扬和掌声时,我发现越来越有成就感。小的成就感是每次走进教室讲完一堂课,学生觉得老师讲得不错;那大的成就感就是慢慢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系统,慢慢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受学生欢迎的老师,最后通过当老师,我还创造了自己的事业,那就是新东方的整个教学和教学系统。所以,我喜欢当老师,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发现当老师,可以跟学生充分交流,可以得到情感上的满足,可以得到别人的认可,这对于大学自卑了5年的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我发现自己的学业在不断长进,因为要教北大学生,备课要非常充分;我还发现我的口才、逻辑思维能力和想象力也在不断提升。而我看到学生成长和水平提升,也从内心充满了欢欣。于是,我决定一辈子不走下讲台,把当老师或者做教育作为我一辈子的事业也就顺理成章了。
很多人一辈子工作是工作,爱好是爱好,截然分开,构成不那么完美甚至有点四分五裂的人生。我觉得,一个人一辈子最重要的是不能把一份工作只看作一份简单的工作,因为你要把一半生命一半时间花在工作上。如果这份工作你不喜欢,只是因为它能给你带来一点经济收入,那么,我觉得这对人生来说是比较悲伤的事情,甚至是一种人生悲剧。所以我觉得人只能这样选择:要不就学会喜欢自己现在这份工作,就像我在北大学会喜欢当老师一样,并且最终把它转化为自己喜欢的事业;要不就应该放弃这份工作而认真思考自己到底喜欢做什么,并且一头扎进去把它做好。我身边也有很多朋友,自己做企业,赚了钱,但是后来发现自己其实不喜欢做企业,最后,有进入佛门的,有做收藏的,有行走世界的,那就是说,他最后从内心发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觉得人生最大的选择除了选择自身可以一辈子相处和谐的家庭成员外,最重要的选择毫无疑问就是你对你自己喜欢的事业的选择。
新东方广州学校官方咨询微信:小小新:(微信号:gzxdfsc)
了解更多优惠活动、课程安排,欢迎添加我们的微信号【gzxdfsc】,
这里将随时有顾问提供专业课程咨询和优惠发送,感谢您对新东方的支持。
焦点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